RCEP生效一周年 政协委员建议打造福建东盟产业连通器******
中新社福州1月12日电 (记者 闫旭)在12日于福州继续举行的福建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福建省政协委员、厦门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教授吴崇伯建议,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打造福建东盟产业连通器。
时值《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一周年,抢抓RCEP机遇,拓展福建与RCEP成员国经贸交流合作,成为此次福建政协会议的热议话题。
2022年,福建出台高质量实施RCEP的32条措施,签发原产地证书2.57万份,货值103.7亿元人民币。福建省省长赵龙在福建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福建将积极培育国际营销公共平台,政策支持企业运用RCEP优惠关税等规则开拓市场、抢抓订单,推动“福品卖全球、全球买闽货”。
吴崇伯认为,福建省与RCEP其他成员国联系日益密切,经济往来频繁,在RCEP生效实施的良好预期下,应采取措施全面对接RCEP。
作为中国—印尼“两国双园”项目的中方园区,位于福建福州福清市的元洪投资区已有印尼投资企业21家。吴崇伯提出,将中国—印尼“两国双园”项目打造为两国产业的连通器,同时积极探索建设中国(福建)—马来西亚“两国双园”、中国(福建)—菲律宾“两国双园”,重点推动印尼春申农业合作示范区、柬埔寨闽柬工业园等加快投资建设。
“用好协定关税减让安排和原产地规则,在巩固传统产品出口优势的同时,扩大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吴崇伯建议,推动对RCEP成员国先进技术设备、原材料、中间产品、优质消费品进口,将福建打造成东南沿海地区区域性进口商品集散中心。
他也建议,充分发挥福建省侨资侨力优势,加强与RCEP成员国合资经营、联合投资;探索在RCEP成员国搭建电子商务平台,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方式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的发展,全方位与RCEP成员国建立更为密切的合作关系和合作机制。
如何抓住RCEP生效实施带来的机遇?在此次福建政协会议上,民革福建省委会建议,稳定福建传统优势产业纺织鞋服产业链供应链,打造RCEP纺织鞋服出口基地,建设RCEP进口纺织鞋服产品营销中心,拓展福建省对外经贸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推动形成国际经济竞争合作新优势。
民进福建省委会经过调研认为,福建数字贸易增长将迎来机遇期,可加快推进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制定完善数字贸易制度规则,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拓展与RCEP国家的电商平台合作,推动福建制造品牌“走出去”。
近期,福建多地组织企业“出海”抢订单。福建省政协委员、致公党福建省委会专职副主委吴棉国建议,发挥侨海优势,加强闽企与海外工商界、企业界的沟通交流,引导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共同抱团;扩大闽企的海外“朋友圈”,为闽企“抱团出海”铺路搭桥。(完)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