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线上推进会推出旅游优惠政策******
本报讯 (驻福建记者黄国勇)12月8日,以“推进区域协作共赢 共建生态旅游典范”为主题的2022年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线上推进会召开,四省联合发布“浙皖闽赣惠游季”活动与《“95联盟风景道”建设倡议书》等,推出一系列旅游优惠政策。
12月至春节期间,“浙皖闽赣惠游季”活动将合计推出春节主题特卖活动、旅游景区免费、消费券发放等近500项文旅营销活动、200余项惠民措施,共同促进区域内文旅消费提质扩容。
根据会议发布的《“95联盟风景道”建设倡议书》,浙皖闽赣四省将共同打造长1995公里,串联9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覆盖浙皖闽赣四省交界处的衢州、黄山、南平、上饶四个城市的“95联盟风景道”,并提倡推动浙皖闽赣联盟上升为国家战略,加快建设“一道(风景道)一带(旅游带)一区(拓展区)”的“鱼骨状”线性空间布局,共同打造线性景区,提升满足风景道及沿线旅游产品的基本功能需求,共同打响“浙·里山水”“皖·美旅游”“闽·扬天下”“赣·出精彩”四省旅游品牌。
会议通过宣传片展示了协作区的生态旅游资源与人文景观,回顾了协作区成立以来四省交流合作的突出成果。衢州、黄山、南平、上饶四市总工会签订了《衢黄南饶“联盟花园”职工疗休养合作框架协议》,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与上饶市全域旅游发展中心签订《四省城际旅游直通车(南平—上饶)试点协议》。
此外,会议宣布2023年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推进会举办地为浙江省温州市。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