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再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案例:对“和稀泥”说不******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张素)民法典实施以来,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不断加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发布案例旨在更好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
继去年2月发布第一批13件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后,最高法此次再发布16件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案情显示,孙某燕使用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提供的移动通信号码,并支付费用。但在孙某燕多次明确表示不接受电话推销业务后,该公司仍继续向其进行电话推销。
法院认为,民法典在总则编和人格权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专门规定,特别是对民众反映强烈的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制,故判决被告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未经原告孙某燕的同意不得向其移动通信号码拨打营销电话,并赔偿原告交通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统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
此外,基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的全国案件文书数据进行检索,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适用民法典英烈保护条款的一审裁判文书数量达679件,居住权为772件。
“通过相关案件的办理,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护、产权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当日新闻发布会上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颁布后,最高法先后制定了民法典时间效力解释、担保制度解释、总则编解释、人脸识别解释、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解释等共计19件司法解释,在统一裁判尺度、厘清法律适用争议问题等方面发挥作用。(完)
浙江建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浙江建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十四五”期间分2批次建设50个
本报讯(记者蒋亦丰)为推进中高职一体化改革,提升中高职师资合作紧密程度,日前,浙江启动建设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十四五”期间分2批次建设50个。
团队教师由高职学校和中职学校教师组成,涵盖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习实训课的专任校内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骨干成员一般20至30人且相对稳定。团队中“双师型”教师占比8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关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教师占30%以上;有5年以上相关行业企业高级技术人员经历的骨干成员不少于5名。
团队将打通使用中高职学校与合作企业的平台、师资、设备及场地资源,开展长学制贯通培养的教学标准体系研制,具体包括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教学标准、专业核心课程标准等。与合作企业联合开发教材,加强专业精品教学资源库建设,促进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与职业岗位能力、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接。团队教师要运用“行动导向”教学、项目式教学、情景式教学等新教法,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转变教学模式,有效开展学情分析、过程监测、学业评价、学习资源开发等。
同时,团队要参与建设高水平专业化生产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积极与优质企业开展双边多边技术协作,重点为山区26县提供全产业链技术培训服务及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