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案说法)******
【案情】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共透支78061元。截至最后一次还款,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薛某仍未归还。之后,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薛某自愿认罪,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说法】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法官提醒,现实中一些人认为,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大不了被起诉后做“老赖”,不会被判刑。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持卡人来说,要理性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不会转”怎么办?业内人士这么看******
中新网1月10日电 (中新财经记者 吴涛)数字化转型已成为企业应对外部不确定性的关键策略,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够有效提升其竞争能力,也有利于构建全链条全流程的数字化生态,促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
然而,我国中小企业量大面广,发展阶段不一,一些中小企业“不想转、不敢转、不会转”现象仍然存在。如何解决这种现象?西安合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COO郭雨诺10日表示,对于中小微企业,尤其是街头门店,既需要有低成本、好用的数字转型工具,也需要有平台的助力和支持,服务商的切实指导。
记者1月10日从APEC中小企业信息化促进中心了解到,由该中心和蚂蚁集团首次举办的中小企业数字化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收官,来自农业、制造、医疗、汽车、服务业等众多行业20个优秀案例最终入选。通过优秀案例以点带面,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参考。
活动现场。中新网记者 吴涛 摄APEC中小企业信息化促进中心主任张辉东表示,编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举办线上线下数字化论坛和专题研讨会,加强与APEC各经济体交流借鉴先进经验,可为亚太地区中小企业数字化的推广和应用起到了积极作用。中心将继续发挥作为APEC各经济体平台和纽带的作用,加强在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和创新发展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作为平台企业的代表,蚂蚁集团相关人士表示,支付宝开发平台上活跃着超过1.1万个数字化服务商,开放了1300个API接口。帮助中小微企业搭上数字化快车,是蚂蚁一直努力的方向。“我们不断思考如何做好攻坚数字技术,服务实体经济,更快更好地促进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这道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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