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问·中外对话丨“天然的伙伴”,中阿学者共叙双边关系******
中新网北京12月11日电 题:东西问·中外对话丨“天然的伙伴”,中阿学者共叙双边关系
作者 孟湘君 彭大伟
“在丝绸古道中相知相交,在民族解放斗争中患难与共,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合作共赢,在国际风云变幻中坚守道义”——近日,在沙特利雅得出席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的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将中阿友好交往的悠久历史,以及双方发展关系的深刻意涵娓娓道来。
赓续友好传统,擘画未来蓝图。习主席这次沙特行,以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的顺利举行,有何重大意义?中阿发展关系,具备哪些优势和潜力?接下来,双方如何共建命运共同体,深化战略合作?
中新社“东西问·中外对话”邀请阿联酋阿布扎比执行局主席前战略顾问、香港大学亚洲全球研究所研究员易卜拉欣·哈什姆,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国际发展研究所所长崔守军,清华大学国际关系学系副教授、海外安全研究中心主任佘纲正,展开对话。
当地时间12月8日下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利雅得王宫会见沙特国王萨勒曼。新华社记者 黄敬文 摄 图片来源:新华社“中阿是天然伙伴”,哈什姆评价称,在世界体系正经历结构性转变的背景下,中阿利益越来越趋同,二者都要求建立一个更公平公正的世界体系,因此密切协调、彼此支持。
崔守军指出,中阿共建“一带一路”布局不断完善,树立了跨区域“南南合作”的新典范。访沙特期间,习主席在沙特《利雅得报》上发文,三次提及“一带一路”倡议,表达了“一带一路”同沙特“2030愿景”加强对接的期许。
佘纲正分析,近年来,阿拉伯国家转为“向东看”,与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发展关系、深化合作,成为一种潮流。中阿双方有望加强在全球治理方面的合作,在地区热点问题上坚持寻求对话空间,推动地区和平稳定发展。
对话实录摘编如下:
中新社记者:习主席此次对沙特进行国事访问,以及中阿、中海、中沙领导人“三环峰会”的顺利举行,有何重要意义?
佘纲正:进入百年大变局后,世界并不太平,乌克兰危机引发西方对俄制裁,中东地区新旧矛盾交织。中阿、中海、中沙领导人峰会相继举办,是双方外交合作层面史无前例的安排,凸显了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特征。
尤其是在后疫情时代等背景下,中国不断打开外交局面,通过举办以发展、稳定为基调的中阿、中海峰会,向世界传递了继续扩大开放、扩大对外交往的积极信号。
哈什姆:本次几场峰会,是中阿双方有史以来第一次在这种级别和规模上开展对话,双方为此做了很多努力。峰会在中阿合作论坛的基础上再接再厉,使双方对话达到新高度。
资料图:沙特首都利雅得掠影。中新社发 杜洋 摄中新社记者:这几场峰会取得丰硕成果,哪些成果值得我们关注?
佘纲正:从这几场峰会的联合声明可以看出,中阿双方既立足于经贸往来、能源合作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的“传统强项”,又关注人文对话、高新科技交流与市场深度互联互通等新领域。
同时在政治和安全领域上,中阿、中海峰会也指明了多项具体关切,这在未来有助于推动落实中国提出的全球安全倡议,特别是通过利用海湾地区多边对话平台等机制,朝着真正争取解决各方合理安全关切的方向努力。
哈什姆:新时代当中,阿中需密切协调从经济到政治等各个领域的政策。阿中峰会是就双方提出的倡议的细节达成一致的绝佳机会。峰会的一个关键成果是重申对彼此最优先事项的支持,如阿方重申对“一个中国”原则的支持,中国承诺支持公正解决巴勒斯坦问题,反对干涉阿拉伯国家的主权和内政。
中新社记者:新时期中阿深化关系与经贸合作,具备哪些优势和潜力?
崔守军:在中阿关系层面,中国已成为阿拉伯国家第一大贸易伙伴国、最大外国投资国,2021年中阿双边贸易额达3300多亿美元,比2011年增长了1.5倍。
在中海关系层面,面对世界变局,出于风险分散和防范的考量,海湾国家有意减持美国国债,加大对中国互联网科技、跨境电商、人工智能、清洁能源等产业的投资力度。
在中沙关系层面,沙特对华政策正积极地从“向东看”转变为“向东行”,希望以石油产业链的上中下游一体化深度合作,拉动中沙关系再上新台阶。
哈什姆:阿拉伯国家高度赞赏与中国朋友的关系,中国是阿拉伯国家最大贸易伙伴,沙特是中国最大石油进口来源国。阿中应在中阿合作论坛和《中国对阿拉伯国家政策文件》基础上深化、扩大合作。能源仍是核心,贸易、投资仍是两翼,在可再生能源、生物技术、空间探索等技术、创新方面的合作,继续展现出重要意义。
当地时间12月8日中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利雅得王宫同沙特王储兼首相穆罕默德举行会谈。新华社记者 黄敬文 摄 图片来源:新华社中新社记者:习主席访沙特期间强调,中阿要加强“一带一路”倡议与沙特“2030愿景”等阿方发展战略的对接。双方如何在这方面加强合作?
佘纲正:中阿接下来要加强共建“一带一路”,可能有两个努力方向,一是开拓新的、有潜力的“新赛道”,如高新科技、5G技术、绿色能源、医药、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二是在政治和安全问题上稳步深化双方互信,为加强双边经贸和科技合作提供相应的保障,并同时平衡和处理好跟第三方如欧美以及中东域内非阿拉伯国家之间的关系。
崔守军:目前,中阿双方共建“一带一路”布局不断完善。以能源合作为主轴,以基建互联互通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为两翼,以核能、航天卫星、新能源三大高新领域为突破口,双方在国际上树立了跨区域“南南合作”的新典范。
而沙特位于“一带一路”倡议的核心地带。该国“2030愿景”提出,到2030年,将国家建设成为阿拉伯与伊斯兰世界心脏、全球性投资强国和亚非欧交通枢纽。中沙发展关系和深化合作,对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保障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哈什姆:就长期战略来说,中阿应将“一带一路”倡议与沙特“2030愿景”结合起来,以便双方在各类国际组织当中支持彼此的战略目标,发挥协同作用,增加实现目标的前景。
中新社记者:近年来,阿拉伯国家更多地转为“向东看”,如何看待这种变化?
佘纲正:近年来,阿拉伯国家转为“向东看”,与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发展关系、深化合作,成为一种潮流。不可否认,现在全球重新进入了一个比较明显的大国竞争时代,与冷战结束后世界政治格局的“单极时刻”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诉求,都是不要打“新冷战”。在阿拉伯世界内外,越多国家立场坚定,就越能有效抵制大国关系重回冷战时期阵营对抗的旧轨道。
哈什姆:中阿是天生的伙伴,经济互补、文明互通。在经历了“百年屈辱”后,中国已恢复自信,不仅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电信、科学研究等领域,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阿拉伯国家赞赏中国取得的成就,并希望从地理和人口角度,更好地理解、学习中国如何有效治理一个如此庞大的国度。
阿方还希望深化与中国的经济合作。中国是全球最主要能源消费国和石油进口国之一,以资源丰富的海合会国家为例,出于双方的协同效应,其得以与中国保持快速增长的经济关系。近年来,阿拉伯国家贸易的很大一部分流向东方,尤其是中国。保护海上航道,特别是与能源有关的航道,对双方都至关重要。
中新社记者:中阿同为发展中国家重要成员、世界舞台上的重要政治力量,双方面临相似的历史机遇和挑战。双方如何在加强全球治理、维护和平安全等方面合作?
哈什姆:除长期友好和当前强大的能源、经济关联,中阿双方越来越看到彼此间利益的趋同。双方都要求建立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世界体系,一个反映当前全球权力分配现实的体系。
中阿应继续致力于世界多极化,维护《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作为国际关系的基础;支持相互尊重、文明多样性、互不干涉和互不侵犯的原则;继续就联合国、世贸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提出的改革现行国际体系的建议,密切合作。
在安全合作方面,对于帮助中国推进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阿方持积极态度。同样,中国可以帮助阿拉伯国家改善地区稳定和安全,包括解决巴勒斯坦问题以及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等具有全球影响的问题。
佘纲正:加强全球治理合作,是各国面临的迫切问题,尤其是在乌克兰危机发生之后。在乌危机当中,阿拉伯国家的表现总体上看不偏不倚、独立自主,坚持劝和促谈,与中方立场相似。在地区热点问题上,中阿坚持寻求对话空间和共同点、推动和平发展的立场,堪称改善和促进全球治理方面的范例。(完)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