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问丨短评:为何说人权思想在中国源远流长?******
中新社北京1月2日电 题:为何说人权思想在中国源远流长?
中新社记者 安英昭
19世纪,经历过纷飞战火的列夫·托尔斯泰写下名言,“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时移世易,人类对于幸福的向往仍是相似的,各国通向幸福的道路却各具特色。
作为14亿人口的泱泱大国,中国何以在短短几十年间摆脱绝对贫困,实现人权事业不断进步?五集大型电视政论片《新时代中国人权》向世界展示了中国人的“幸福密码”。
通过保障所有人的人权,保障各民族的平等权利,优先保障生存权、发展权等,中国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在当代中国人权保障不断进步的背后,积淀着中华文明深处对人的关怀,回望5000多年文明史可知,人权思想在中国源远流长。
2006年,首届“中国人权展”在北京举办。中新社记者 廖攀 摄先秦时期,道家讲“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儒家言“古之为政,爱人为大”,墨家倡“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东汉佛教传入,逐渐演化出“无缘大慈、同体大悲”思想。及至唐宋,朱熹进一步提出“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张载名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更成为千年来中国无数有识之士的毕生追求。明末清初,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发出“天下为主君为客”的呼吁,这一堪称中国版“人权宣言”的文献,较卢梭《民约论》更早百年;1948年,在中国代表张彭春的建议下,《世界人权宣言》融入良心、仁爱、忠恕、包容等中华传统思想,这部人类历史上第一部国际性权利法案由此成为凝结东西方文明智慧的经典。
近一百年前,胡适在《我们走那条路?》中提出,中国“要铲除打倒的是贫穷、疾病、愚昧、贪污、扰乱五大仇敌”。此后,如何战胜这“五大仇敌”成为贯穿中国走向现代化的一道难题,同时也是检验中国人权发展的参考系。
如《新时代中国人权》片中所述,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高举起“争民主、争人权”的旗帜,鲜明宣示了救国救民、争取人权的主张。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共牢牢把握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促使中国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其他各项基本权利保障不断向前推进。在此过程中,中共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在总结中国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成功经验的同时,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形成了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的中国特色,丰富了人类人权文明新形态。
资料图:广西少数民族联欢。俞靖 摄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统计数据显示,中国人类发展指数(HDI)从1990年的0.501跃升至2018年的0.758,增长逾50%,标志着中国成为自1990年UNDP在全球首次测算HDI以来,唯一从“低人类发展水平”跃升到“高人类发展水平”的国家。
另一个生动案例是,新中国成立前,生活在云南深山的独龙族还过着结绳记事、刀耕火种的原始社会生活,每逢大雪封山便成为与世隔绝的孤岛。随着脱贫攻坚力度不断加大,6.68公里的特长隧道穿越高黎贡山,使天堑变通途,独龙族宣告整族脱贫。在中国人权事业的不断发展中,“一跃千年”的奇迹已从想象照进现实。
回看胡适当年的困惑,不难发现,今日之中国已找到那条正确的路。“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沿着这条道路前进,中国的人权事业将继续发展,也将为丰富人类文明多样性、推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完)
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随着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日趋活跃,足不出户在网上购买常用药、急用药,成为很多人的新选择。相比线下售药,网上药店往往没有实体店铺,购药时也没有药师当面指导,销售行为的监管难度更大,因而更容易出现用药安全风险。近年来,网上违规出售处方药、非法销售违禁药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 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从规定“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到指出“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再到强调“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检查,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办法》为药品网络销售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合规指引,对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保障网络购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将《办法》落到实处,全面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严查违法行为,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 网上药店资质审核和销售行为监管需强化。药品网络销售主体类型多、数量庞大,推广和展示方式复杂多样,监管难度比实体药店更大。《办法》规定,“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对药品配送的质量与安全负责”“应当完整保存供货企业资质文件、电子交易等记录”。网上药店基本都有线下实体企业和仓库,加强对网上药店的资质审核和药品检查,就抓住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牛鼻子”。抓好药品网络销售全过程监管,确保每一笔交易有留痕、可追溯,如有违法违规问题就可以实现快速倒查。 处方药网络销售需从严、从紧管理。我国对非处方药和处方药有着严格的分类管理:非处方药使用比较安全,不需要开具处方即可出售;处方药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违规出售造成的用药安全风险更大,必须在医生开具处方后方可出售。《办法》规定,“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要突出处方药销售这个重点,遵循经营监管“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加强处方审核,严厉打击伪造处方、随意开具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方平台应担负起管理和监督责任。第三方平台面向大量消费者,进驻的药店多、药品销量大,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办法》对第三方平台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处方审核、不良反应报告等管理制度做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对申请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资质、质量安全保证能力等进行审核,对销售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等。第三方平台要完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对进驻药店销售行为的监督,从而更好地履行平台管理责任。 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监管部门须坚持“以网管网”,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发挥技术手段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优势,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第三方平台要把药品安全放在首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统筹协作、共管共治,一定能持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 申少铁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