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我国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中新网北京12月21日电 (记者 赵建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决定在前期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的基础上,分两步在全国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
自2020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这些地区开出的电子专票全国范围内皆可接收使用。
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3个地区前期已试点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也同步扩至全国。2021年1月21日,在其余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自各地专票电子化实行之日起,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电子普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电子专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统一领取税务UKey开具发票。
《公告》明确,电子专票用电子签名代替纸质发票的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纸质专票相同。实行专票电子化后,新办纳税人既可以开具电子专票,也可以开具纸质专票。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21日介绍,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后,税务部门将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持续提升纳税人的体验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
山西:向农村地区免费供应基本退烧药品******
科技日报太原1月5日电(实习记者韩荣)5日,记者从山西省工信厅获悉,为坚决贯彻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防疫医疗物资供应的指示精神,全力做好农村地区重点医疗药物保供,日前山西省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向全省农村地区免费供应基本退烧药品,1月7日前实现全省所有行政村、自然村药品投放全覆盖。
据了解,随着新冠疫情防控优化措施陆续出台实施,山西省进入疫情防控转段渡峰的关键阶段。山西省农村地区地域广、人口多,是医疗资源的薄弱地区,加上春节临近,返乡人员增多,多重因素叠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
为此经山西省政府研究同意,山西省工信厅会同山西省卫健委、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药监局、山西省医保局等单位,协调组织山西省内重点医药生产企业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重点医药流通企业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和国药控股山西有限公司免费供应基本退烧药品。
山西省工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省级层面由山西省工信厅牵头抓总,负责组织协调药物的生产及供应工作,药物费用由山西省财政承担,国控集团山西公司和国药集团山西公司负责在1月5日前将全部药物送至各县(市、区)接收机构。
“民众可到村卫生室免费领取6片布洛芬或对乙酰氨基酚,切实满足发热群众用药需求,确保顺利度过疫情流行高峰期。”山西省工信厅有关负责人说。